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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随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18-09-03 11:13 作者: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 分享至: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随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心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全市汇总分析工作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随机选择项目

2、主办单位: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编制公开招标文件工作必须在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后7日内完成,并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流程完成招标任务。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按国家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四、报名条件及须提交的材料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2、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说明书;

3、提供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提供省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登记截图;

5、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6、具有开展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从业证明材料(即提供发布在政府采购项目公告截图);

7、近3年内(从2015年1月1日起)从事过类似采购服务类的招标代理项目2个以上,需提供发布在政府采购项目公告截图。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候选资格。

五、随机选择方法及要求

1、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代理机构。参加抽签的代理机构应携带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书、身份证。

2、本次确定的招标代理单位应在确定招标资格7日内与主办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违约者视为自动弃权,并予以相应的惩戒。

3、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六、2018年8月17日发布公告作废,以本次发布公告为准。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18年9月3日至5日。

2、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1801室

3、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690505299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10点。

2、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2103室

3、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690505299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3日